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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闹心事 厦门公布2015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

2016-03-11 09:09:53香卉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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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辆新车被车行抵押,车行却倒闭

2015年10月,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9月13日在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马自达3”轿车,合同约定9月30日提车,因该公司将车辆抵押给银行,直至10月5日仍未能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无法上牌和无法购买保险。

投诉指挥中心多次与商家沟通调解,但由于该公司资金出现严重困难,多次承诺均无法兑现,经过与王女士协商同意终止调解,王女士选择司法途径维权。指挥中心2015年共收到关于该公司此类投诉30件,该公司现已宣布倒闭,消费者购买该公司的车辆仍属银行抵押物,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

设抽奖骗局售珠宝,退货还罚6万

消费者项先生反映,2015年12月1日他在鼓浪屿的厦门远古风贸易有限公司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等奖,以珠宝标价的0.8折优惠选购了3件珠宝,消费金额为5515元。项先生事后发现中奖概率远高于商家所说的千分之二,并认为珠宝是假的,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同意。

思明区市场监督局经调查发现,该商家向消费者明示的抽奖活动内容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实际上,商家的抽奖箱只投放“一等奖”和“谢谢惠顾”两种抽奖券。

在调查过程中,商家提供了所销售珠宝的珠宝鉴定证书,并将货款退给了两名消费者。因该当事人此前已有两次该违法记录,思明区市场局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收金融服务费 车行被罚近百万

2014年7月9日,原厦门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厦门某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可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或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在为消费者办理过程中,销售企业所做工作均属合同义务,但该公司却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先后实际向75个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共计352538.2元。

2015年3月,厦门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合计997884.18元。

网上抢便宜却没收到货

2015年4月起,原禾山工商所陆续接到“降飙网”的投诉44件。主要涉及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消费者在该网站拍下商品,但商家迟迟不予发货。

禾山所调解成功11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2676元。有27件因被诉方经营困难,无法满足消费者诉求,予以终止调解。

“水果营行”关门 充值卡无法消费

消费者廖女士于2015年12月23日投诉反映,其持有2张思明区纳尔轩新鲜果蔬店(店招:水果营行)充值卡,卡内余额共计2000元,发现商家已关门且无法联系。厦门市场监督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自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共接到该类投诉共641件,涉案金额125.56万元。针对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上报情况后予以终止调解。

办了会员卡商家竟“失联”

湖里区市场监督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其购买了一张厦门雅朵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的会员卡,价格3180元人民币。2015年11月6日发现商家店铺已关门且无法联系。

据统计,从2015年2月至12月,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消费者投诉32件,争议金额11.74万元。经调解,对于卡内金额还未消费完的消费者到商家变更后的新地址继续消费。

团购虚假宣传 餐馆被罚3万

2015年8月6日,原思明区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厦门市亚珠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当事人通过团购网站做高菜品价值、做低团购售价,但标示的价格却远远高于实际的经营价格,属虚假标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思明区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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