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编制食品安全规范手册 学校食堂逐步“明厨亮灶”

2016-03-07 07:43:30吴雪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刘启国 韩小敏)哪些食品学校食堂禁止使用?学校开办食堂要注意什么?现在,只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一本手册即可了解这些问题。昨日下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厦门大学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观摩会,全市400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会。

从食品采购到烹饪加工,再到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导手册》都有细致规范的规定。其中还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除了监管部门对食堂进行定期检查外,食堂管理方也可根据此表自主进行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手册》是根据新《食安法》结合厦门实际编制而成。监管部门今后将针对该《手册》规范内容进行检查,并将通过现代化监管手段将“明厨亮灶”公开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起草制定了《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该《规定》已于3月1日前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定》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鼓励学校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本文系转载,不代表厦门网的观点。厦门网对其文字、图片与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其权利属性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和相关方自行核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