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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法院公开审理“民告官”案 领导出庭应诉

2016-01-09 10:09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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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1月6日,集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当事人陈某因不服轿车被扣的行政行为告上法庭。被告的某区公安分局收到法院发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后,指派副局长作为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到庭旁听。

据介绍,集美法院行政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庭审观摩旁听,有助于强化行政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好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彰显以庭代训普法实效。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若干规定(试行)》,自2015年9月21日起,由集美法院相对集中管辖原属湖里法院、海沧法院、同安法院、翔安法院及思明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因此,2015年11月,当事人陈某向集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某区公安分局暂扣其小轿车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单位赔偿车辆丢失的损失,集美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旁听执法人员表示,他们通过庭审旁听,切身体验了法庭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体会到规范执法程序以及全面、及时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有助于提升执法水平,预防和避免行政争议。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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