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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带假老伴去公证帮人担保 发觉被骗后告公证处被驳

2015-11-04 07:50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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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70多岁的阿强怎么也没想到,好心帮人提供抵押担保,谁知竟代为偿还了银行上百万元。更郁闷的是,当初拿房子去做抵押担保时,他是瞒着妻子,且让人假扮妻子进行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阿强及其子女首先将矛头指向了厦门某公证处,其次才是阿民夫妇、办理贷款的银行职员小平和公证代理人小令。

拿假证去公证,拿到贷款

公证处为何成为第一被告?事情还得从2008年4月24日的公证办理手续说起。

2008年,阿民向银行贷款125万元,阿强瞒着妻子阿玉将两人名下的两套房产公证抵押做担保。

阿强说:“为顺利办下贷款手续,阿民夫妇、银行职员小平和公证代理人小令事先伪造了阿玉的身份证,还安排一女子假冒阿玉。”当时,为了办公证,他和假老伴等人连跑了两家公证处都没有通过审核,都明确表示阿玉的身份证是假的,直至到了本案中的公证处才通过审核。阿强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假老伴在他的签字旁按了手印,还注明“阿玉右手大拇指”。

2009年,拿着公证书,阿民顺利拿到了125万元的贷款。2010年,贷款到期,阿民还不上钱,银行追到了阿强这里。为保房产,经调解,阿强为这次抵押担保付出了103万元。

在阿强子女看来,假老伴一事完全是阿民骗老父拿房子出来做抵押的伎俩。“如果不是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房子不会抵押,银行贷款不会下来,也就不会有代偿100多万这件事!”阿强一家十分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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