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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发生纠纷后想自焚 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

2015-09-07 10:33  思公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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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导报通讯员 思公政)店面发生纠纷,上法院败诉,40岁的方某一时冲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昨日下午1时,筼筜派出所接市民报警:育秀社区有人持打火机要点燃汽油自焚。筼筜派出所叶志明所长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思明公安分局林少强局长和戚乐健副局长第一时间赶去处置。

了解现场情况后,警方迅速隔离周围人员。紧急情况下,林少强局长亲自与声称要自焚的方某近距离面对面对话,对其耐心劝解,开展法律宣教,并站在方某的角度与其探讨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合法有效途径。

经过10多分钟努力,方某主动放下手中的打火机,接受民警审查。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无人员受伤。

经警方调查,方某今年40岁,云霄人,在福州因租赁店面与房东发生纠纷,在法院起诉败诉后,与房东又发生多次纠葛,遂采取报复行为。

目前,方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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