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7月28日消息(记者 何源马宁)民政部今天(7月28号)召开了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打破“自上而下”“行政包办”式社区管理模式,转向社会化的社区治理方式,畅通了社区居民参与渠道,将是今后社区治理发展的新格局。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基础环节,这些年我国各地都在尝试新的治理方式,最主要之一就是改变从前的“政府包办”,变为居民的自主参与、自我治理。记者在厦门金尚社区,遇到了当地老年协会的会长沈才,他最近就协助居委会,解决了困扰他们很久的“广场舞扰民”的问题。
沈才说,之前在他们社区的小广场上,每天都有7只跳舞队在跳舞,从交谊舞到健康操,什么种类都有,七个大喇叭对着放不同的音乐,简直让周围的市民苦不堪言。后来社区组织这7个舞队代表和当地居民代表开了5次协商会议,最终结果是把7个喇叭合成了一个公用的;大家轮流提供曲目,由社区专门负责人编排音乐、安排活动时间。最后,把困扰居民的广场舞,转变成了附近人都可以参与的健身活动。
沈才参与的这个广场舞解决方案,就是今后民政部将提倡的,社区创新治理的“治理主体社会化”,也就是通过社区协商机制,让居民提要求、参与社区管理的协商,打破从前社区管理的“自上而下”、“行政包办”的管理模式,而畅通社区居民的参与渠道,从而建立起多元参与、多元协商的社区治理格局。
另外,就是“社区治理职责法治化”,也就是针对饱受诟病的“万能居委会”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之前有调查说,社区和居委会平均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工作,就是给大家开具各种类似“我妈是我妈;证明自己还活着”等等莫名奇妙的证明。配合最近出台的《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表示,今后要厘清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的角色定位,依法确定清楚社区工作究竟该包括什么方位。居委会该干什么,应该是有权责边界的,不能没完没了把什么都交给居委会,比如在盖章、出证明上等等。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蒋昆生在此前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民政部依托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平台,指导各实验单位围绕创新社区治理体制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实验探索,在强化政府治理能力、优化群众自治功能、活化社会主体参与、深化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特别是厦门市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的推进策略,大力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取得了群众参与、群众获益、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民政部与厦门市合作开展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研究,形成了《社区治理现代化探索研究》的研究成果,尝试对中国特色社区治理理论作出新概括,对各地特别是厦门市创新社区治理实践进行新提升,打开了深化基层社会体制改革的新视野,树立了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坐标。
蒋昆生司长提出,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社区治理创新的特点,科学研判我国社区治理发展的趋势。一是社区治理职责法治化,通过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和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各地优化基层政府职能设置、流程运作和治理能力,厘清了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初步构建起政府依法治理和居民依法自治有效衔接的社区治理机制。二是社区治理主体社会化,通过“三社联动”机制和社区协商机制建设,各地打破“自上而下”“行政包办”式社区管理模式,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畅通了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渠道,初步构建起多元参与、多元协商、多元共治协调发展的社区治理格局。三是社区治理技术专业化,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构建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智慧社区,大力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初步构建起项目化运作、信息化支撑、专业化介入的社区服务体系。四是社区治理资源多元化,切实加大社区治理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探索在社区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等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初步构建起政府投入、居民筹集、多方融资互联互补的社区保障机制。五是社区治理制度系统化,中央层面建立了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社区治理创新的政策系统性、关联性、耦合性日益增强,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务实有效的社区制度体系。
蒋昆生司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社区治理的决策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即将召开的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部署,依托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平台,不失时机地推动社区治理关键领域改革创新。一是要发挥好厦门市创新社区治理的带头作用,全面推介部市合作“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成果,不断丰富和拓展厦门经验的内涵和外延,推动其他地区创造的成功经验在厦门市率先应用,打造厦门经验的升级版,促进大陆社区治理经验和台湾社区发展经验的互通互鉴,将两岸社区打造成为两岸居民共建共享的生活家园。二是要发挥好第一批实验区经验成果的示范作用。继续发扬实验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执着创新品格、鲜明改革气质和奋发向上精神,着力突破社区治理领域的认识局限、利益藩篱和制度瓶颈,不断寻求社区发展的增长点和驱动力。民政部也将保持对第一批实验区探索实践的关注和支持,指导推动第一批实验区始终走在社区治理创新的前列。三是要发挥好第二批、第三批实验区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继续坚持尊重基层、尊重群众、尊重实践的原则,总结推广各实验区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适时推动各实验区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法规,努力形成“以点带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