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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厦鼓海域十大措施公布 小木船违规载客将扣证扣船

2014-12-20 17:37:50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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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船违规载客上鼓浪屿将受处罚。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绍亮 实习生蔡珊珊)昨日,市渡口渡船整治办公室对厦鼓海域渡船进行重点整治,以第一码头渡口、黄家渡码头为主,兼顾嵩屿码头及其他船舶停靠点。小木船违规载客上鼓浪屿及其他非法营运船舶,一经查实将按规定暂扣《船舶营运证》或船舶,在整改期间禁止经营。

据相关部门表示,此前曾针对小木船违法载客到鼓浪屿的现象进行多次整治,本次整治将持续到明年3月4日,坚决杜绝近期出现的违规载客回潮的势头。

昨天上午8点15分,百名执法人员分为三组开始整治。第一码头渡口未出现载客往鼓浪屿的违法现象,鼓浪屿黄家渡码头、环卫码头及海沧嵩屿码头,也都没有发现非法载客往鼓浪屿的情况。昨天上午9时,闽厦门渡1136号渡船在承运鼓浪屿货物的过程中,试图招揽游客,被港口局现场执法人员当场制止,船上乘客被劝离上岸。在第一码头的几名游客被引导到轮渡第一码头客运站,购票往嵩屿中转上鼓浪屿。

【链接】

整治厦鼓海域十大措施公布

  市渡口渡船整治办公室昨天介绍,整治厦鼓海域渡口渡船,将采取十条措施。

一、港口管理部门加快对前期违法渡船的行政处罚。对前期违法渡船,于12月18日发出处罚决定书。同时责令违法渡船经营企业3天内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原核发的水路客运经营许可。2015年年度核查中,被取消水路客运资质的公司所属渡船将自动失去船舶营运资格。

二、港口管理部门加强渡口渡船的现场执法。对违规载客上岛渡船将暂扣船舶营运证,责令立即停止营运活动接受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船舶营运证的违法渡船,将暂扣船舶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三、公安、边防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力量,参与现场执法行动,随船押运被暂扣的违法渡船,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四、海洋渔业、海事部门分别派出1艘执法船艇和相应执法人员,协助配合港口局海上巡查和现场执法。

五、公安部门加大对第一码头及周边社会闲散人员欺诈游客、拉客揽客、收取差价等行为进行查处。

六、海沧区政府做好辖区渡船收购整合相关工作,督促嵩屿码头船管站维护渡口秩序。

七、思明区政府协助做好辖区快艇整治工作,督促第一码头、黄家渡码头船管站维护渡口秩序。

八、轮渡公司加强对第一码头—嵩屿码头—内厝澳码头航线的现场宣传,引导第一码头附近区域的外地游客到轮渡第一码头客运站购票通过嵩屿码头中转上鼓浪屿岛。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做好鼓浪屿上岛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十、港口部门和思明区对第一码头周边部分路段实施围挡封闭,设置出入口,对渡口作业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

另外,为填补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空白点,完善对渡船、快艇、游艇、港作船等小型船舶的规范管理,市港口局将组织专项立法调研,利用厦门市特区立法优势,推动小型船舶管理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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