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整改进行时】
工商部门统一店招,使得原本参差不齐或不规范的店招整齐划一,这本是件好事。然而,近日思明工商局在实施这项举措中,却遭到了个别市民投诉。究竟是怎么回事?调查发现,原来个别基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粗糙,在处理群众投诉过程中又缺乏耐心,引起群众不满。发现存在问题后,基层工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工商部门反思处理群众投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厦门日报讯
1、反映店招问题,工作人员态度生硬
店招遮挡了住户阳台和窗户。
周先生是莲前东路南潘宅小区198号201室的业主,他发现自家窗户和阳台被楼下两家店铺新制作的广告牌遮挡了一半,采光、视线都受到了影响。周先生说,他的这套房子主要用于出租,上个月回来时发现,临街一侧的窗户和阳台被广告牌给遮挡了。他还发现,整条街的广告牌都整齐划一,唯独这两块是“超规格”的。
周先生找到广告牌制作公司,他们却说,这是工商局统一安排的,有问题要找他们。于是,12月8日上午,周先生拨打莲前工商所投诉电话5961755反映上述情况,付姓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向他反馈,已经去现场拍过照片,事情正在处理中。12月12日上午,他再次拨打工商所电话询问处理进度,一位章姓工作人员称,这件投诉按规定要6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并且态度生硬,双方因此起了争执。
周先生在投诉时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表达了他的不满:统一店招既然是由工商部门组织的,那么位置、高度、宽度都应该有规范要求,为什么会出现遮挡楼上住家阳台的“超规格”店招?一件并不复杂的事,工商所为何要60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完毕?工作人员的态度为何还这么差?周先生为此窝了一肚子火。
15日上午,市民评代表来到现场。周先生的房子在二楼,楼下是一家出售漆线雕的店铺和一家租车公司,新制作的两块店招悬挂在店铺上方,有近半米高的部分延伸到周先生家的阳台。
2、工作作风导致事情复杂化
思明工商局表示,该店招是2014年广告提升项目内容,由工商部门负责公开招投标统一制作。造成店招尺寸不统一的原因主要是这两家店铺的旧店招尺寸较大,广告公司按照原尺寸进行改造,导致新制作的店招延伸到楼上业主的阳台。12月9日,莲前工商所工作人员已经前往查看,将现场拍照后,向所领导汇报。对于群众的投诉,工商部门是虚心接受的。
店招制作前,是否注意到会遮挡楼上阳台、窗户,又是否征求过楼上业主的意见?工商部门表示,广告公司只口头征求过楼上住户的意见,这个住户是否为业主本人,他们也不清楚。莲前工商所承认,在周先生第二次反映时,接待的工作人员态度较生硬,双方起了争执,导致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对此,市民评代表建议: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与业主协商,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引起纠纷;店招制作虽然由广告公司承包,工商部门仍应加强监管,发现不规范店招应及时纠正;处理群众投诉时,要更加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尽快解决问题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3、迅速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意识
思明工商局、莲前工商所表示,已与店面经营者、周先生沟通,对这两块店招进行整改;就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向周先生表示歉意,虚心接受批评;举一反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在处理群众投诉时加强换位思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市民评代表 曾志强 黄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