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破墙开小店大多经营品种低端 商住混合存隐患(图)

2014-12-03 10:58:4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常明路的一处“破墙开店”,绿地被破坏,环境脏乱差。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海奎)莲坂西小区物业的高主任最近很忙——忙着为“破墙开店”擦屁股。这个小区面朝常明路的一排储藏间都被业主“破墙开店”,令高主任十分头痛,不仅绿地被破坏殆尽,还给小区带来了一系列管理压力。高主任列了一张清单,上面是他打算向政府申请改造经费的项目,其中第一项就是修建围墙,另外还包括修复绿地,也就是所谓的“修墙透绿”。

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破墙开店”的问题,直指“破墙开店”留下的三大后遗症:破坏市容、霸占道路和形成安全隐患。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吐槽“破墙开店”引发的多种问题。

【问题1】

商业低端 商住混合存隐患

记者走访发现,“破墙开店”形成的小店,大多出现经营品种低端化的问题。常明路的那几家店,主要是小吃店、小卖店、花店、电动车修理店等。由于是储藏间“破墙”改造而成的,“先天不足”导致这些店面面积狭小,缺乏卫生设施,整体环境混乱。

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破墙开店”不仅被用于经营,还被当成住所。在湖滨二里、三里,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租户们白天卖东西,晚上就睡在店里。

高主任说,“破墙开店”后,既经营又住人,商住混合,存在消防隐患,“报给消防,消防没怎么管;报给城管,城管也没禁止,以至于形成现在这个乱摊子。”

【问题2】

破坏环境 降低小区安全性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怡景花园小区。2013年,怡景花园小区临街的位置一下子多出了近30家破墙开的店。有的业主甚至“掘地三尺”,将店面隔成上下层。这些“店面”大多出租给外来人员,或多或少都存在“商住混合”的现象。

怡景花园物业一位负责人说,小区本是封闭式管理的,但自从被“破墙开店”打穿后,就有很多通道可以进出小区,以至小区多了很多闲杂人员。

“临街绿化被破坏了,环境变差了,小区的安全系数也没以前高了。”物业一位负责人向记者细数“破墙开店”多宗罪。

【问题3】

无序经营 加重城市负担

闲杂人员增多,是许多“破墙开店”处普遍存在的现象。“破墙开店”的承租人往往拖家带口来到厦门,吃住都在店内,一个小店既是谋生工具,又是生活场所。个别游手好闲者,成了周边居民的“心病”。

“厦门是一个包容的城市,外来人员多是客观事实,但并不能无序涌进来,否则城市就乱套了。”一位政府官员曾说过,“我们欢迎外来人员,但前提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这座城市的规章制度,用合法的方式谋生。”

此外,也有市民提到,对于就学、就医、就业等资源相对比较稀缺的厦门来说,上述情况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加剧资源的紧张。

【他山之石】

福州 明文禁止 严格执法

记者 张珺

“破墙开店”在全国多个城市普遍存在,福州也不例外,但福州在治理“破墙开店”方面已经形成了“规划-执法-会战”一条龙的整治举措,让中心城区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破墙开店”的行为无处遁形,“破墙开店”风潮得到明显遏制。

在城市建设规划上予以明确,是福州应对各种建设违章的先决条件。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市法规和规定上很多地方都对“破墙开店”做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

而对已经“破墙开店”的现象,福州市城管的做法是“发现必查”。从2012年9月开始,福州开展了“900天的会战”,中心城区基本上没有“破墙开店”现象。

而本报此前报道,厦门目前并没有出台针对“破墙开店”的具体管理办法,而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情况。

厦门市民洪先生认为,“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认真去解决处理这个问题,很多人看到有利可图,又不会受到处罚,就跟风一个接一个,最后才会成为有关部门所说的历史遗留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