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新阀门质量差致"水漫新家" 商家赔偿顾客一万元

2014-11-09 08:30  董春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杜泽沣林逸祥)用12元买来的自来水阀门装修新房,没用多久就坏了,导致“水漫新家”。

2014年9月,家住同安的刘先生向一家水暖经营店买了1个自来水阀门,用于家里的水电装修。10月27日,刘先生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称刘先生家在漏水。

刘先生赶紧回家,发现家里漏水严重,新买的家具泡在水中,水还流进了电梯井,导致电梯损坏。

刘先生向商家反映情况,商家帮忙联系厂家,经过调查,厂家确认自来水阀门存在质量缺陷,但三方就责任分担及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赔付电梯维修费用并赔偿刘先生一半的家具费用,共计10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