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饮料内惊现虫子 厦门集美一市民获10倍赔偿

2014-10-02 07:49  香卉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吕朝明)集美市民兰女士在购买的运动饮料内发现了非常多的沉淀物及虫子,于是向商家反映并要求商家赔偿,不料遭到拒绝。近日,经集美工商调解,兰女士获赔10倍购货款,共计129元。

兰女士称,前几日,她在集美某超市购买了一箱价值为12.9元的某品牌运动饮料。在饮用过程中,兰女士发现瓶内有非常多的沉淀物及虫子,兰女士看了觉得恶心想吐。拆开之前包装封装完整,没有打开过,兰女士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及家人身体健康,于是当即联系该超市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予以处理。兰女士与商家交涉未果,于是拨打12315热线投诉商家,要求工商部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集美工商调解后,该超市负责人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129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