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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装修房屋先交保证金

2014-10-01 09:41:00詹文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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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收费项目必须清清楚楚

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不能巧立收费项目乱收费了。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办法》对物业服务收费做了细化,明确了具体收费项目。即:物业公共服务费、停车位(库)物业服务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建筑废土清运费、特约服务费、公共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分期开发小区收费标准一致

有些较大的小区,分期开发,提供的物业服务相同,但收费却不同。针对此问题,《办法》规定,住宅预售前,建设单位就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预售住宅项目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的住宅项目,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应当保持基本一致。

共用场地收到的钱要公示

《办法》对墙面、电梯等小区共用场地经营收入的收取、支出和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情况的公示时间、期限做了明确规定。不但要对每个具体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公示,还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监督。

装修前要先交保证金

今后,业主装修前得先交“房屋装修保证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损坏了共用设施设备、污染了共用部位,业主又不修复、保洁的,物业服务企业就要代为修复、保洁,所需要的费用,就从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业主还要承担。当然,如果装修时没有损坏、污染共用部位,保证金会退还。

公摊水电费打破平均

小区公摊的水电费,一般都是业主平均分摊。今后,公摊水电费的收取将更加合理。《办法》规定,“对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适当提高公共水电费分摊比例”。接下来,物价部门将另行制订分摊办法,以维护其他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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