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快递员垂涎收件人美貌 女子被逼“约会”后惨遭强奸

2014-08-22 09:1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只因见女收件人貌美,好色快递员竟屡次威胁她见面,最终将其强奸。近日,快递员李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三年。

受害者刘小姐今年30岁,是湖里一商店的销售员,长相姣好。去年11月初,她上网买了一批商品,先是让卖家帮忙送到自己住处。不巧的是,送货当天,她正好在上班。由于离住处不远,刘小姐就让李某帮忙将货送到她的单位。

没想到,李某到她单位送货后,看到美女,立即动了心,竟然当场加了她的微信。随后,李某开始频繁地骚扰刘小姐,多次发手机短信和微信,要请她出来“约会”。

虽然刘小姐一直拒绝,但是李某“屡败屡战”,最后还开始威胁对方。去年11月4日晚上11点多,李某再发微信威胁,称“我知道你的家庭地址,也知道你的工作单位,如果不见面,我要让你丢工作”,还会让很多人到刘小姐单位闹。

刘小姐被逼无奈,只好答应见面。随后,李某逼着刘小姐一起去海边散步聊天。次日凌晨1点多,李某突然说:“室外天冷,要不我们去开个房间聊天。”

刘小姐一时轻信,结果李某骑着电动车载她到一个小旅社。虽然自己也有机会逃离,但是因为当时太害怕,所以不敢逃。结果就在进房后不久,刘小姐惨遭李某强奸。

刘小姐立即报了警,李某在旅社被警方抓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