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难道村主任违建,就可以不拆吗?”翔安区新店镇莲河村村民近日来电反映,该村村主任吴某山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至今没有受到查处,违建的房屋也未拆除。早在去年3月,市纠风办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就对吴某山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实,当时,翔安区城管执法局、区纠风办、新店镇政府曾表示,将依法严肃查处,“监督在线”也曾进行披露。市纠风办再次将投诉件转交给翔安区纠风办,有关部门答复:“正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吴某山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为什么久拖不决?市纠风办启动“再监督”程序。 【现象】 有关部门的承诺 至今未兑现 市纠风办工作人员及市民评代表再次到实地调查。 调查人员沿着新店镇莲河村的村道,进村百余米,就看到吴某山违建的三层楼房依然矗立,一楼店面的卷帘门紧闭,门上方挂着“铁板烧”的招牌,二楼的外墙挂着“社区文化活动室”的牌子。 去年3月,翔安区城管执法局表示,他们已向吴某山送达了《限期改正决定书》,城管新店中队将督促吴某山自行拆除违建,对涉及村干部的违建行为,将由局领导全程督办,并将相关情况向镇政府、区纠风办进行通报;新店镇政府承诺,将对涉及违建的干部进行约谈,责令其自行停止违建行为;翔安区纠风办表示,党员干部违建的,如果查实,将转交相关部门对违建人作出处理。 调查人员随后了解到,上述措施至今一项都没有落实。 【问题】 区城管执法局: 至今未依法制定 强制拆除方案 吴某山的违建行为始于2012年12月,当时,翔安区城管执法局虽然开出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并在当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25日组织过4次强制拆除,然而,违建却在查处过程中从地基环梁建到了第三层楼板。 调查人员查阅案件卷宗发现,该起案子至今未结,最后一份执法文书是去年7月12日送达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内容是要求吴某山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自行整改。吴某山显然没有整改,翔安区城管执法局为何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拆除措施? 该局法规科相关人员解释,《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对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要求的违建人,该局会着手制定拆除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方案确定后择期进行强制拆除。至于方案和评估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执行强制拆除,没有明确时限规定。 那么《行政强制法》是如何规定的呢?其中,第37条、第44条规定,违建当事人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显然,翔安区城管执法局没有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积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风险评估,依法履行查处违法建设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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