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大约半年前,有人占用五缘大桥下公共停车场的一侧,用移动车搭起了店面,经营小卖部、大排档……奇怪的是,半年来,执法人员来过一拨又一拨,桥下“生意”却越做越大,占的地盘也越来越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 象 公共停车场被侵占 群众认为侵占者“背景硬” 12日下午,市民评代表来到五缘大桥的南侧。公共停车场一侧有序停放着车辆,另一侧却被一个个简陋搭盖的移动车占据了,这些移动车“变身”的店面,其中一个正经营着小卖部。 市民评代表发现,小卖部右侧停放着一辆卖手抓饼的移动车,车内有煤气罐等设备,一旁放着烧烤架;左侧是个“豪华”的观海大排档,不仅有沙发、帐篷,还有水塔储水、拉了电线;占地面积达200多平方米,经营者的“地盘”甚至扩张到了绿化带上。 “今年7月就这样了,我们一直反映也没用。”投诉人黄先生说,这个大排档原本没那么大规模,因为有关部门不查处,“地盘”就越占越大了。不少群众还反映,经营者的背景很“硬”,执法部门陆陆续续来了几拨,但都没有开展实质性的整治。 调 查 桥隧大队执法无厘头 相关解释更是牵强附会 公共停车位被人非法占用长达半年,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进行查处? 湖里区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表示,他们8月6日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调查,发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桥隧大队(以下简称“桥隧大队”)7月底已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执法强制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的“一事不二罚”和属地管理原则,应该由“桥隧大队”继续查处。 作为该区域的管养单位,市公路局直属分局五缘路政中队表示,7月初他们发现该处被非法占用后,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并将案情通报给了具有行政强制和处罚权的“桥隧大队”进行处理,该大队开具了执法文书,并暂扣了煤气罐等物,但道路被非法占用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 但“桥隧大队”的解释却让人大跌眼镜:该摊点未造成危及桥梁安全,他们没有执法权。市民评代表质疑,既然没有管辖权,为何会出具《行政执法强制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桥隧大队”的解释更是“无厘头”:那些执法文书是在紧急情况之下开出的,是执法人员业务不熟悉错开的。他们8月中旬向区政府道安办反映后,对方明确要由产权部门向政府汇报,所以他们就口头转告了市公路局直属分局,要他们去汇报。而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却表示,他们从未接到转告。 市民评代表还注意到,那份《行政执法强制决定书》引用的法规是《公路法》第76条,针对的是未按规定缴纳公路建设、养护费用的行为。 整 改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协调部门联合整治 市民评代表指出,正是由于相关部门间“踢皮球”、“打太极”,处理“软趴趴”,将一件完全可以及时依法查处的事复杂化,导致侵占道路者肆无忌惮。市民评代表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单位认真反思,做好查处的协调工作,使道路回归公共属性。 “桥隧大队”表示会立即向上级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上报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尽快恢复公路用地的原本用途。 “监督在线”将跟踪此事。 市民评代表 吴小北 本报记者 薄洁 实习生 魏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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