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
时 间: 2013年7月4日 地 点: 市长专线办公室 领 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牛天禄副局长 主 题: 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 李丽 问:我市保健食品行业现状情况如何? 访谈嘉宾 答:据统计,目前我市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525家,其中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1091家,非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企业434家;有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60家,其中即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又有批准证书的企业18家,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但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2家,全市共有注册批准文号204个,年产值约10个亿。但生产企业小、散、同质化产品重复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行业竞争能力不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保健食品监管职能以来,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家总局年度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强化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要求执行企业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实施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和抽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咚咚 问:您觉得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有哪些难点? 访谈嘉宾 答:1、对“健康讲座”多部门联合查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不法分子采取“健康讲座”等‘会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具有场所的流动性、组织的严密性、形式的多变性、手段的隐蔽性等特点,为逃避检查,不法分子往往在讲座现场不销售产品,而是采取送货上门、邮寄等方式销售产品,发现及查处的难度较大。 2、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部分媒体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为未经审批保健食品广告提供宣传平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的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夸大宣传甚至推销假冒保健食品。由于不法分子采用电话或网络预订、送货上门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食药监部门囿于调查取证手段的有限性,查处难度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