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
黄先生 问:为什么要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访谈嘉宾 答: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针对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疗效等现象依然较为严重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改、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国范围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林先生 问: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工作如何安排? 访谈嘉宾 答:此次专项行动从2013年5月初开始至9月底;分为三个阶段:检查整治阶段、案件查办阶段和规范提高阶段。 汪舟 问: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那些违法违规行为? 访谈嘉宾 答: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市场上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即打击“四非”,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 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惨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 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 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生产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 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非法宣传行为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吴女士 问:此次专项行动与以往专项整治相比有何特点? 访谈嘉宾 答: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较短,目标明确,针对性强,而且声势大、力度大、重落实。此外、较以往专项整治相比,它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总局结合摸底调查的情况,列出企业和产品清单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二是将传统整治的先企业自查、地方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总局再监督的顺序调整为总局列出“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省(市、区)局按照总局的名单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同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列出“辖区内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从而达到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目的。总局将组织对个别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部分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对部分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暗访,对部分地区进行督查。三是统一查处标准,明确查处依据,并要求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上限严格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