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新政频频出台 二手房纠纷增长快法律关系复杂
防范 签约后避免被查封 购房款可以提交监管 从签约到过户,这段时间房产都有被查封的可能,只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真正降低风险,最终顺利拿到房子。如果非得延期过户,那么买房人如何保证购房款的安全呢? 记者从房产管理局、银行以及公证处了解到,这些部门都有提供类似“支付宝”的资金监管服务,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买方可以将购房款存进监管账户,约定房产过户后卖方才能拿到购房款;在过户前一旦房产被查封,买方即使无法拿到房子,还可以从监管账户上拿到购房款,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相关新闻】 明知无产权还要买 反悔后赔了中介费 本报讯(记者 彭菲 徐林武 通讯员 思法)岛内,57平方米才卖35万元,阿生(化名)说,当初买这套房子时,并不知道房子没有产权,现在他反悔了,起诉“房东”李铭(化名)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赔付他当初支付的中介费。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铭须返还购房款。 去年11月,阿生在房产中介看房时看到了李铭的房子,在思明区白鹿路上,一套57平方米的房子只要35万元,阿生和卖方李铭签订协议,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和25万元购房款,另外还出具了尚欠5万元购房款的欠条,并向房屋中介支付4000元中介费。 之后,阿生在市土房局查不到那套房子的登记信息,也没有所在楼盘的初始登记记录,换句话说,那套房子无产权。李铭说,那套房子只是和房地产公司签订十年租约,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这个情况阿生是了解并自愿购买的。在双方购房合同上还约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上述房屋租赁租金由阿生支付。 法院认为,李铭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上已经明确约定,承租的房屋不能转让、转借、转租或变相买卖使用权,如有发生将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李铭无权出售该套房子。但从李铭和阿生的合同来看,阿生在购买时就已经知道这是租赁的房子,李铭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阿生也有过错。法院判决,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铭须返还30万元购房款和5万元欠条,而中介费则由阿生自己承担。 |
- 2012-03-30买二手房纠纷多 口头承诺应写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