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清河畅湖美岸绿 人水和谐共享美好
| 2019-10-31 23:36:54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水清河畅湖美岸绿 人水和谐共享美好 厦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年来,全市水生态环境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 通讯员 巫楷)历史的年轮总会在标志性的节点上镌刻永恒。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建设新福建擘画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朝着“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5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使厦门的水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水清、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正逐步成为现实。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段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治理和管理保护,并接受考核。这个制度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力量,消除了早先“多头治水”的弊端,使治水网络密而不漏,任何一个环节上都有部门、有专人负责,更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水环境治理战打响 溪流总体面貌发生可喜变化 10月的傍晚,同安香溪南路。东溪主河道青绿的溪水汩汩流淌,两岸风光旖旎,江心洲上、同安影视城朱红色的城墙下,水生植物、乔灌木组成了一道道立体植物带。同安“母亲河”东西溪沿线风光宛如清新的山水画卷,43万平方米的带状大湿地公园呈现高颜值,成了市民休闲健身好去处。“变化太大了”,来这里散步的叶阿姨告诉记者,5年前,这里还是另一副模样:水体浑浊,水面遍布水浮莲,蚊虫很多,根本没有风景可言。 2014年厦门全面推行河长制后,在岛内外许多河流、湖泊都可以看到这种变化。2014年10月,厦门出台《厦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意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河长、河段长和村居专管员,建立溪流养护机制,推进溪流污染整治,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2015年至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挥下,在各级河长、河段长的督促协调下,一场宏大的水环境治理战役全面打响。流域畜禽退养、河道沿线企业排污排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采砂场污染整治、河道清淤行动……一场场水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在岛外九条主要溪流的干流及支流全面展开。溪流总体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溪流中污泥、水面漂浮物和岸边垃圾得到清理,乱倒乱占现象得到全面遏制,溪流污染源得到初步控制,水体恶臭也有所减轻。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