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12项措施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025-02-17 09:31:08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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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 支持国有企业试点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国有企业改革亦是重点,《若干措施》多措并举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支持国有企业试点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单列。推进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促进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快速提升。试点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挂职国有企业“科技副总”,支持构建创新体系、攻克关键技术难题。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对所属以研发、科技服务业务为主的科技型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单列。 完善体系 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构建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每年统筹不少于100亿元的财政科技资金 根据《若干措施》,厦门将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每年统筹不少于100亿元的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专项债、基金等资金1000亿元,支持省创新实验室、科研基础设施等建设以及颠覆性、前沿技术创新。完善“财政+金融”科技创新支持体系,打造超100亿元的科创风投基金群,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入国有大行资金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基金,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科创风投基金及其参股基金的投资决策和业绩考核机制。整合打造普惠性标准化研发保险组合“厦研保”,为研发责任、关键设备损坏、研发失败费用损失等提供保障。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 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若干措施》鼓励设立市场化专业技术经纪机构。同时,厦门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建立分类建设、分类支持、分类考核机制,构建建设经费、运营经费、资本金投入等多元化支持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最高50%的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各区(开发区)按照转化成效给予连续2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还将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应对指导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侵权比对、法律、预警分析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完善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与机制 保障性住房按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转为人才住房 为了实现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若干措施》将加强人才保障服务,完善市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体系与工作机制,首次推动人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免申即认”,以及允许骨干人才晋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后,或有家庭成员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保障性住房购房户,原先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按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转为人才住房。此外,将开展引进首席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团队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试点。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进站博士后给予最长2年、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 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技创新“打头阵”,高起点谋划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塑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竞争力,推动城市创新综合实力快速跃升。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厦门科学城、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打开了全新局面。 ●全市R&D经费投入强度达3.4%,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 ●全市90多项技术或产品处于全国、全球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乃至全球第一。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科技集群”全球城市百强榜中,厦门近三年上升31位,跃升至第72位。 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持续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速补足短板弱项,增强城市创新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一系列目标:营造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厦门路径”,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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