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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12项措施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025-02-17 09:31:08  作者: 吴君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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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管理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推进科技计划体系改革

新设科技产业重大专项,新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等

体制机制创新是《若干措施》激活创新动力的一大亮点。其中有不少是首发性政策措施,如优化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新设科技产业重大专项,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先进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加强市区合作,设立市区联合专项,共同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此外,深入推进项目评审改革,明确可采取定向申报方式部署任务导向明晰的科技计划重大项目。

创新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机制

探索“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新模式

《若干措施》持续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依托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苏颂创新研究院”,统筹全市已建和新设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新模式,推动构建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优化“容错机制”是亮点之一,《若干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制定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等模式转化科技成果。同时推进医工结合,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探索适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培育发展高端科技服务业

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建设,给予每年每家最高500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提出培育发展高端科技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出台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政策,打造“鹭创通”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布局概念验证、中试验证、质量与可靠性等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建设,给予每年每家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企业自主建设的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按设备投入情况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并纳入市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

扶持企业 夯实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若干措施》着力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年度自主研发费用每满2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500万元。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且增长率超过20%的,给予最高50万元叠加奖励。尤其是,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加强市、区政策协同配合,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

着力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

将首次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

为了促进产业链创新能力提升,《若干措施》着力做强一批“链主”企业,将首次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展研发管理创新、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另外,着力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取得突破,支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牵头或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及科技成果中试和示范应用。探索以“拨投结合”方式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龙头企业、创新联合体等牵头研究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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