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老板任性调岗降薪被判赔7万多元
2024-08-21 09:36 作者:陈捷 曾艺轩 杨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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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任性调岗降薪被判赔7万多元 东南网8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杨希 通讯员 海法)公司因业务收窄对员工“调岗降薪”,员工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拒绝,因此引发一场官司。 公司实行“调岗降薪”是否合法?员工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近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老板任性调岗 员工告上法庭 此前,朱某入职J公司,岗位为喷色组组长。朱某在职期间与J公司签订了4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近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J公司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3月,J公司告知朱某喷色组要取消,其岗位从喷色组组长调整为技术员。同年5月17日,因朱某不同意调岗降薪,同时J公司认为喷色组订单不足,故通知朱某于5月17日至5月30日停工,并关闭了朱某在原岗位的打卡权限。 2022年5月26日,J公司管理人员持一份《人事变动申请单》与朱某协商,要求其同意调动及降薪30%,朱某不同意,故未签字。6月1日,朱某要求返岗,J公司坚持将朱某调岗至注塑部,朱某表示可以临时帮忙,但岗位跟薪资待遇不能调整,双方未达成一致,J公司继续让朱某调休至6月18日。6月17日,朱某要求返岗上班,但被通知岗位已调至注塑部,薪资按注塑部标准。6月20日,朱某到公司打卡,未能打卡成功,其后朱某向公司请休病假至7月19日。2022年7月28日,J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朱某于7月31日返岗上班,朱某未返岗。 2022年8月3日,朱某向海沧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随后,海沧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裁定:确认J公司与朱某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7月19日解除,J公司应支付朱某经济补偿金74920.67元。 后来,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分别向海沧法院起诉。 J公司提出诉讼请求:J公司无需支付朱某经济补偿金74920.67元;本案诉讼费用由朱某承担。 朱某提出诉讼请求:双方于2022年7月19日解除劳动合同;J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11183.6元;J公司支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二倍工资差额105986.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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