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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给同居恋人敲响警钟

2024-08-13 09:39  作者:陈捷 曾艺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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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同居不明确财产归属发生纠纷难以厘清

法官说,同居关系虽非婚姻,但同样承载着家庭的责任与义务。长期同居而不明确财产归属,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厘清。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强调父母双方都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作为父母,无论关系如何变化,都应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案例3

小孩刚出生被带走母亲告上法庭

阿强与丽丽(均为化名)的同居生活,因小龙(化名)的降生而变得复杂。小龙出生后不久,两人便频繁争吵而分居,小龙被阿强带走,交给自己的亲戚抚养。丽丽无法得知小龙的下落,即使后来被允许探望,也无法与小龙单独相处。

丽丽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小龙。阿强则以丽丽在小龙出生后未尽抚养义务、小龙已习惯现在的生活环境为由,反对变更抚养权。

最终,法官判决尚且年幼的小龙应跟随母亲生活,以确保其得到更好的照顾。

法官说法

将孩子置于家庭之外对孩子伤害极大

法官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陪伴与关爱至关重要。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将孩子置于家庭之外,都是对孩子极大的伤害,任何形式的推诿与逃避责任,都是对孩子和自己的不负责。

对于父母来说,无论婚姻状况如何,都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在爱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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