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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给同居恋人敲响警钟

2024-08-13 09:39  作者:陈捷 曾艺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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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近15年这对恋人闹上法庭

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给同居恋人敲响警钟

东南网8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同居的恋人们,你们准备好成为父母了吗?是否准备好迎接爱情可能带来的责任?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给同居的恋人敲响了警钟。

案例1

未婚妈妈起诉追讨抚养费

阿壮与阿美(均为化名)在还没领证时,就迎来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小宝(化名)。有了孩子后,原本甜蜜的生活逐渐被现实的琐碎与挑战所替代。两人的关系未能如预期般更加坚固,反而因抚养问题产生了裂痕。

不久前,阿美一纸诉状将阿壮告上法庭,要求阿壮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包括生育费用、月嫂费、母婴用品费用及后期的抚养费。法庭之上,阿壮对每项支出都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于他认为不必要的支出拒绝承担,月嫂费用也只愿意承担一小部分。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法律的裁决下,阿壮不得不面对自己作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场纷争无疑给小宝的成长蒙上了一层阴影。

法官说法

缺乏共识的生育带来经济和心理负担

法官说,成为父母,意味着要承担起养育、教育子女的重任。

因此,在决定同居乃至生育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在物质、心理及情感上都已做好准备。缺乏充分准备和共识的生育,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甚至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育儿之路需以责任为基,未雨绸缪方能行稳致远。

案例2

他们同居近15年为财产孩子打官司

小李与阿梅(均为化名)是一对同居近15年的伴侣,共同育有一子小聪(化名)。然而,随着关系的破裂,两人也陷入了财产分割与抚养权的纠葛。

小李提起诉讼,要求阿梅退还她擅自转走的财产,并由她独自抚养小聪,小李只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阿梅称其一直抚养小聪,但1000元抚养费过低;且财产为两人共同收入,因小李出轨,她为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才转走财产。

法院在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聪的抚养权归属于阿梅,并酌情确定了抚养费,也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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