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厦门经验”
2024-03-21 08:46:3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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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两岸融合 推动国家对台大政方针落地 厦门经济特区因台而设,特区立法承载重大历史使命。 30年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大胆创设各项促进、保护措施,积极做好涉台立法,把国家赋予厦门的对台优惠政策制度化、法治化。 大陆首部台胞投资保障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在投资、优惠待遇、企业设立、出入境管理及居民待遇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规定,对吸引台商来厦投资兴业,促进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大陆首部以台湾青年为对象群体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积极回应台湾青年现实关切,创造更优制度空间,推动落实同等待遇以惠促融。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一批涉台法规,先行先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加快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助力厦门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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