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集美区酒类销售单位
2023-03-20 08:54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嘉丽商贸有限公司 许可证到期未撤下 店内未留存进货票据 在位于浔江路189号一层B单元的嘉丽商贸有限公司,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店入门处悬挂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照,发现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去年5月23日到期。 “2022年元旦起,厦门经营主体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再申请办理许可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监管系统查询,该店已于去年3月,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过期的许可证应及时撤下,避免造成消费者误解。 在这家店内,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查了“马爹利名士干邑白兰地”以及“罗玛尼红葡萄酒”两款酒的进货票据,但店员表示,进货票据均由会计负责管理,未存放在店内。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批次产品的进货单据以及供应商相关资料证明,并按规定规范建立经营台账。 海晟连锁商贸(集美店) 洋酒中文标签规范 红酒未离地存放已整改 在集源路11号之5的福建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集美店),执法人员对照国标要求,检查了酒类标签是否规范。经查,该店销售的进口洋酒、葡萄酒等,均按要求张贴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一款售价为298元的600毫升装58度金门高粱酒,一款售价为1480元的700毫升装“格兰杰18年珍藏版威士忌”以及一款售价为1008元的750毫升装“保亚赤霞珠”红葡萄酒,店家能出示总部提供的出库单证明其产品来源。 但现场检查也发现,该店内地面上直接堆放了好几个装有红酒的纸箱。“酒水等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十厘米,直接落地存放,容易受潮。”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将酒类货物离地存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