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集美区酒类销售单位
2023-03-20 08:54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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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集美区酒类销售单位 商家台账均符合要求 标签标识管理较规范 发现个别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执法人员检查酒类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黄煜)昨日上午,市食安办“月月十九查酒”行动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和抽检机构,对集美区三家酒类销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酒类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包装标识标签相关规定,酒类经营者索证索票、储存、销售记录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明码标价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商家在酒类标签标识管理方面均较规范,也都建立了经营台账;但检查也发现个别商家进货票据内容不够完整,部分酒类存放不够规范,执法人员当场指出问题,要求商家按相关规定落实整改。 高集轩酒类经营部 进货票据按月存放 台账管理比较规范 位于集源路107号的高集轩酒类经营部,店面面积不大,但洋酒、红酒和白酒品类并不少,店内的货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酒类商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所售酒品均是向各品牌代理商进货的,且进货时能索取、保存供应商资质凭证、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凭证等,并按月份存放,进货台账比较规范。 在这家店内,集美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苏雅芳随机抽查了“麦卡伦蓝钻15年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以及“松井单一麦芽威士忌(日本樱花木桶风味)”,要求商家提供上述两款洋酒的进货单据。商家很快找出了前者的进货单、质检报告和第三方的检验报告,均符合标准;而后一款酒,因为是2021年之前进的货,相关票据已由财务汇总收纳,店内现场没有留存。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酒类等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并未违反规定。但执法人员也要求商家找财务补齐相关票据,后续将通过“回头看”检查进行落实。 检查也发现,该店将部分装酒的纸箱直接放在地上,未按要求做到“离墙离地”,执法人员指导商家当场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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