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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发布2021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2022-03-14 22: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厦门海关对外发布2021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跨境电商进口幼儿辅食碗的部件(透明硅胶管)挥发性化合物超EN标准限量(厦门海关供图)

案例6:跨境电商进口幼儿辅食碗的部件(透明硅胶管)挥发性化合物超EN标准限量

2021年10月,厦门海关在关区跨境电商监管仓库抽查2批次某品牌辅食碗480mL(紫色、蓝色),产品标称适用标准为EN 14372。经检测,该2批辅食碗的硅胶管挥发性化合物含量为1.17%,高于欧盟EN 14372-2004标准限量0.5。厦门海关依法责令商家对该型号辅食碗实施下架销毁处置。

专家解读:挥发性化合物主要为硅橡胶合成单体、低分子量聚合物以及低挥发性加工助剂,长期接触可能对呼吸道系统、神经系统有所影响及伤害。特别是对于幼儿餐具等高频接触产品,应引起消费者高度重视。公众在选购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时,要留意购物页面有关产品标准符合性说明及产品检测等信息。

案例7:家用净水器所含食品接触材料中检出不允许使用添加剂

2021年12月27日,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进口家用净水机实施现场检验及取样送检,发现型号为YS-A929家用净水机内含的灰色水管(粗)、白色水管(粗)、白色水管(细)共3根水管均为PVC材质,检测出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不在GB9685-2016的附录A 表A.1“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要求”的列表内,属于国标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厦门海关据此判定该批5台YS-A929家用净水机为不合格产品,移交后续处置。

专家解读:家用净水器已经普遍进入人们家庭,因其与饮用水长期直接接触关乎百姓健康安全。净水器材料生产如使用了不允许的添加剂可能导致健康危害。

案例8: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挥发性物质检测超标

2021年第一季度厦门海关组织开展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现1批次某品牌宽口玻璃奶瓶240ml/8oz(奶嘴),附带的奶嘴挥发性物质测定值为0.55%,不符合GB4806.2-2015之3.3“理化指标”中关于挥发性物质≤0.5%的要求。厦门海关依法责令商户对上述货物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实施下架处置。

专家解读:造成该项目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没有对原料进行较好的把关,原料中存在较多易挥发的低分子量化合物(合成单体),在高温下会从内部向外挥发,造成超标;二未对生产工艺加以改进,在生产的后期,未进一步除去挥发性物质。挥发性物质超标的奶嘴在使用过程中有害物质容易溶出,从而对婴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案例9:查获进口服装不合格

2021年12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接受企业申报3批服装进口报关,申报品名为针织T恤衫、针织内裤套装、针织睡衣套装等98项,共8082件。经现场检验,上述货物均没有缝合或吊挂中文服装成分标识和洗涤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以及《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中文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要求。根据现场检验结果,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收货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进行技术整改。

案例10:进口文具缺失中文说明书

2021年9月至10月间,厦门某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向厦门海关隶属翔安海关申报三票进口记号笔(销售使用单位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共计10000支。翔安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抽查,并取样送实验室检测。经检验,上述货物均无中文说明书,不符合GB21027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要求”。翔安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货物出具《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要求收货人进行整改,重新粘贴标签和使用说明。

专家解读:上述文具由于没有中文说明书,没有安全警示和注意事项说明,存在可能造成误用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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