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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共收益分配遭质疑 业委会成被告

2021-07-31 08:51  作者:柯笛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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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说

协议内容未超出授权范围

记者与莲富大厦第五届业委会取得联系,业委会认为己方有权签订这份《补充协议》。第五届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补充协议》实际是对《莲富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方案进行部分变更,由于2017年屋顶广告被拆除,广告收入减少,因此承包费从25万元一年下调为14万元一年。相关负责人称,早在2008年,前任业委会就曾和物业签订过“将莲富大厦现有公共场所承包给厦门怡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相关协议,此次变更没有超出《厦门莲富大厦管理规约》的授权范围。

此外,业委会方也在庭审中提出,《莲富大厦物业管理收支情况一览表及停车场及广告收入使用说明》显示,莲富大厦物业管理费用长期入不敷出,如果将停车场收益和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每年管理成本存在80多万元的差额,而大厦各单元管理费收费标准则会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上调。为了不让本小区全体业主产生额外经济负担,业委会将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合理经营收入分配给物业公司一部分,由此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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