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教育 > 正文

厦门同安区公布积分入学细则 4月17日—26日网上报名

2019-04-03 07:09:44洪艳艳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同安区公布积分入学细则

海西晨报讯(记者 洪艳艳)继思明、湖里、集美、海沧之后,4月1日傍晚,厦门同安区也公布了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据悉,同安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同安区的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30日必须在同安区居住。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同安区的《细则》指出,对于已经在同安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厦门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同安区的积分入学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26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i厦门惠民平台”的“积分入学”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是通过手机在“i厦门”微信公众号报名。值得一提的是,同安区设有现场预约登记报名点,个别符合条件且无上网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可于4月21日,到各片区便民服务点进行现场预约登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