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集影视文创园。(主办方供图)
东南网3月7日讯(本网记者 李霖)为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日前,厦门市集美区出台《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3月7日上午,集美区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解读了相关政策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出台政策涵盖鼓励影视人才聚集、剧组拍摄补助、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等方面,覆盖面广、重点突出、融合度高、操作性强。
优势突出
吸引两百余个剧组来集拍摄
集美是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的故乡,全国闻名的侨乡和风景旅游区。集美文化底蕴深厚,百年学村享誉海内外,是厦门重要的产业区、文教区、新城区,2018年上榜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依托浓厚的人文气息、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集美越来越受到文化企业特别是影视行业的重视和青睐。集美区将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2015年开始打造集美集影视文创园,并将其作为厦门影视产业的总部园区。同时,集美还引进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落户园区,提供影视招商、剧组保障、版权交易、金融股权、技术支持等服务。
为扶持影视产业发展,2015年12月,集美区出台了全省首部影视产业政策《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吸引了众多影视企业在集美落户。目前,已有三百多家影视企业入驻总部园区。2015-2018年,来集美拍摄的影视剧组有两百余个,集美已成为厦门重要的影视产业聚集区、拍摄取景区和企业入驻区。
7日,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李霖 摄
多项利好
推动集美影视产业发展
为适应新环境,发挥好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集美区在原影视政策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扶持企业发展、支持影视文化产业活动、鼓励影视剧本版权运营、鼓励影视人才聚集、剧组拍摄补助、支持产业园区发展、鼓励配套设施发展等内容。例如,在剧组拍摄补助方面,给予食、住、行等相关拍摄费用10%、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鼓励高层次人才集聚、影视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支持影视人才培训等。
集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赖朝晖表示,此次影视产业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快完善影视配套,促进影视产业聚集,推动集美影视产业的发展。
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区文发办主任唐金富提到,为推进政策落地见效,集美区配套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并计划设立企业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相关业务。此外,除涉税政策外,基本实现按季度兑现,让企业最快实现受益。
“集美区影视新政策补足了很多旧政策的短板,势必将给厦门市影视产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总经理钟元表示,新政策一经发布即获得了众多国内外影视企业的关注,特别是在吸引剧组来集拍摄、影视人才集聚等方面值得期待。
今年,第28届金鸡百花电影节将在厦门举办。据悉,借助此次盛会的东风,集美区将策划举办“‘看见·集美’青春影展”和“中国故事计划”系列活动,办好“2019年厦门国际电影科技与虚拟体验展暨电影游戏IP交易展”和“第二届中国影视基地峰会”,进一步营造影视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助力集美影视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