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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又有两批保障性租赁房可申请 房源均在岛外

2019-02-21 10:09:15沈华铃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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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2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又有两批保障性租赁房可供申请啦!厦门市建设局日前出台《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9年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和《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9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方案显示,这两批次的房源均在岛外,房源面积标准为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其中,第一批面向70周岁以上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下月就将启动意向登记。

谁能申请?

首批面向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批面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

根据方案,2019年的第一批和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分别面向不同的对象。

第一批次保障性租赁房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参加过意向登记,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是老年人家庭申请,要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厦门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70周岁。也可以是老年人单身申请,必须是年满7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老年人,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第二批次则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次以上(含3次),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申请要求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居民申请要求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另外,申请对象资产均须符合标准。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资产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房源如何?

两批次房源均在岛外户型最大面积70平方米

这两批次房源均在岛外,第一批次房源,安排在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现房)、后溪花园(现房)、滨水小区(现房);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现房)、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二期(期房);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A(现房)、黎安小区(期房)、九溪小区(期房)、洋唐居住区A11地块(现房);海沧区的海新阳光公寓(现房)、新阳居住区一期(现房)等岛外保障性住房项目。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第二批次房源,安排在集美区的华铃花园(现房)、滨水小区(现房);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现房)、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二期(期房);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B(现房)、九溪小区(期房)、洋唐居住区A09地块(现房);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一期(现房)等岛外保障性住房项目。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这两批次房源的面积标准均为: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户及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可以配租三房型。

如何申请?

下月起开始登记并公开摇号

那么,两批次房源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据悉,第一批次房源的意向登记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22日,公开摇号时间为3月28日,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5日。第二批次房源的意向登记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9日,公开摇号时间为4月3日,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6日。

届时,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市民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之后,将分两个场次进行公开摇号,先后开展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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