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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批保障性租赁房将开始申请 均为岛外房源

2019-02-20 15:22:19陈鹏程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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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保障性租赁房将开始申请

轮候分配方案出炉,分别在3月11日和3月18日启动意向登记,均为厦门岛外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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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鹏程)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新春又传来好消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今年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出炉,两批次将提供岛外房源,分别在3月11日和3月18日启动意向登记,并分两个场次公开摇号。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去哪里办理意向登记?为您详细解读。

申请对象

第一批针对70岁以上老年人

第二批针对三次摇号未中的

根据分配方案,两个批次将分别针对不同对象进行申请。

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经参加过意向登记,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其中,“70周岁”是指截至2019年4月15日(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年满70周岁。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则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经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次以上(含3次),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无论是第一批次还是第二批次,除了满足以上条件之外,想要申请的家庭和个人还需符合户籍要求、家庭收入标准、资产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等条件。

今天起至2月26日,厦门市建设局网站将公示2015年10月以后曾经参加过意向登记,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申请人名单,以及2015年以后曾经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的申请人名单。市民可对照名单确认自己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也可在公示期内向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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