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三无”人员可落户厦门?厦门警方依法查处6名违法行为人

2019-01-18 07:53:15林利萍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厦公宣)近期,厦门警方连续查获6名在网上散布谣言,谎称可为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办理户口的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刘某清(男,36岁,厦门人)、张某珠(女,42岁,厦门人)等6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近期,厦门网警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网民“天王星海王星”在厦门小鱼网上发布了一则可协办厦门户口的帖文,内容为:“代办大专及以上学历落户;三无人员落户一手操作——三无人员就是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内,女性40周岁以内,可携带小孩,操作快,收费实惠,欢迎咨询。”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并于2019年1月16日,在思明区前埔社区前村某出租房成功将违法人员刘某清(男,36岁,厦门人)查获。

经查,去年底刘某清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自称“可帮人跑腿办理落户”的张某,并向其询问可否帮忙办理厦门户口。

刘某清祖籍福建龙岩,2017年到厦门工作后,一直想落户厦门。其已取得“理财规划师二级”技能证、缴交医社保满足相应年限,属符合落户政策人员,张某利用其对厦门户籍政策不了解,谎称办理落户“很复杂”“很麻烦”“自己在公安有熟人”,向其索取1.2万元的代办费,并于2018年12月协助刘某清办理了厦门户口。

随后,张某让刘某清帮其招揽客户,并承诺若办理成功可给予10%-20%的“好处费”。后刘某清在网络发布“代办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三无人员厦门户口”的广告。去年12月以来,刘某清在明知“三无”人员无法在厦办理落户的情况下,仍多次在厦门小鱼网、微信朋友圈等发布上述广告。其间,刘某清先后帮张某招揽两名客户,但均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落户手续未成功交易。

1月16日,刘某清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何厝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另外,1月16日,湖里派出所在湖里区仙岳路某写字楼内成功将散布“可办理‘三无’人员厦门户口”谣言的张某珠查获。

警方提醒,需办理落户的群众可通过厦门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相关政策,也可到各派出所、各区行政服务 中 心 户 籍 窗 口 或 拨打0592-2034304、12333热线电话咨询,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违规手段取得落户的人员,一经核实,警方将予以注销户口并退回原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