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依法对郑东强提起公诉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昨日,厦门检察官方微信权威发布,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郑东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东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郑东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的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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