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在梳理厦门翔安区推进“1152”工作机制,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时,几个数字引起了记者浓厚的兴趣。 1+N,“1”即出台一项“1152”工作机制,“N”即出台《翔安区村“两委”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多份配套文件。 83%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显。 结合换届选举,调整处理能力弱、不称职的村干部25名,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干部9名,就连开会迟到的10名村干部也被通报约谈,不胜任不称职村干部届中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让村官再也不是“能上不能下”了,打破了过去“三年一届、铁板一块”的现象。 制度的先进,最终确定路径的选择是否方向清晰、坚定可行。从这个意义上看,翔安在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方面的探索,成效正逐渐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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