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就业补贴 滞留村账户一年多 市纪委监委直查督办后,新圩镇立行立改:金柄村14人的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各村(居)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相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调查人员到新圩镇综合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核查畜禽退养人员保障性就业补贴发放情况。(调查人员供图)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兰京)厦门翔安区符合一定条件的畜禽退养人员,每个月可申请领取保障性就业补贴。新圩镇金柄村的黄先生今年2月申办成功,但直到12月一分钱都未收到。“我们到区里问,答复说已下发镇里,镇里又说已拨到村里。村里也说要发,却一直没发,到底为什么?”黄先生对此犯疑,向“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此事。惠民政策落实不力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 新圩镇立行立改,责令金柄村落实保障性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目前,该村14位群众被延迟发放的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新圩镇还要求各村(居)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民生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 反映 为何一年多领不到按月发放的补贴 畜禽退养人员保障性就业补贴,是翔安区为加快推进退养工作、改善民生的一项举措。按照《翔安区畜禽退养人员申办保障性就业补贴资格确认办法》,自2014年4月2日以来,按规定拆除畜禽养殖设施并经验收合格的人员(包括养殖户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只要年满45周岁、申办时不足60周岁,且没有享受政府发放的离退休费等各类生活待遇,从50周岁起就可享受每月发放的保障性就业补贴。 黄先生今年2月申办成功,从3月起就可以每月享受这笔补贴。可截至12月7日,他一分钱都没收到。据黄先生了解,类似这个情况的全村有十几人,“村里最早一批申办该补贴的是在去年9月。”黄先生询问了解到,这笔款项由区里逐月拨给镇里,再由镇里转给村里下发给畜禽退养人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从今年7月份起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可是,一年多了,村里没人领到过这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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