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八旬阿婆直接状告长女 因赡养问题曾闹到报警

2018-12-02 12:1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湖法宣)大女儿拒不赡养,八旬老母亲一怒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近日,湖里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因赡养问题引发的官司。

因赡养费一家人曾闹到报警

原告陈阿婆已经年过八旬,她和丈夫共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阿萍(化名)在厦门生活。这些年,陈阿婆一直跟随小女儿在南平市生活,由小女儿照顾她。

据陈阿婆说,她的老伴去年2月来厦门看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在老伴重病期间,两个老人还因为赡养问题与大女儿、大女婿发生争执。甚至,一家人还为此闹到报警。

最终,陈阿婆的老伴于去年12月去世。老伴去世后,陈阿婆还是跟随小女儿生活。

长女又不给钱阿婆无奈求助法院

实际上,陈阿婆患有糖尿病、肾病等多种疾病,医疗费负担很重,希望大女儿能够分担一半的医疗费。

然而,大女儿却拒付赡养费和医疗费。无奈之下,陈阿婆只好将大女儿告上法庭。

起诉时,陈阿婆提交了两份协议书作为证据。第一份协议是老人和两个女儿在2014年签订的,约定两个女儿每月每人支付1000元作为医疗费。另外一份协议是在2017年签的,本来说好两个女儿轮流照顾父亲3个月,后来约定阿萍每月支付2000元给父母,小女儿来照顾。

面对母亲的起诉,阿萍称,母亲把名下的银行卡都交给了妹妹,她觉得不公平,才停止支付赡养费。

法官说理释法长女最终同意出钱

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陈阿婆提出,要求大女儿补齐拖欠的赡养费,而且今后要每个月按时支付;此外,两个女儿还要各承担其医药费的50%。

随后,法官向阿萍进行了说理释法,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与老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产没有关系。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大女儿同意一次性支付所欠的赡养费13700元,而且,今后每个月向母亲支付1000元赡养费。另外,陈阿婆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大女儿须承担5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