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门市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 市民维权意识增强

2018-11-24 19:33:46彭菲 吴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法官说法

要有保留证据意识 搜集多种证据佐证

家事法官告诉记者,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相对私密的空间,举证有难度,但如果受害的一方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及时保存有效证据,其实不难。

家事法官表示,搜集的证据可以包括遭受侵害时的报警记录、就医时的诊断病历、来自亲邻等人的证言、体现家暴的聊天记录、保证书或协议书、视频音频等,可以通过多项证据的佐证,完成家暴事实的举证。

具体到赔偿的金额,就要进一步举证受损程度,这个难度相对比较大。有的屡次受到殴打,但是损伤程度还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即使报警,公安机关不会进行伤情鉴定,事后也很难再鉴定;有的是言语的谩骂、恐吓,这种损伤程度就更不容易衡量,所以目前审判实践中,判决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总体来说金额不高。

家事法官提醒,受害者在受伤后就医要及时,如果时隔多日,往往就比较难说明伤情与家暴的因果联系。医院的诊断是反映损伤比较重要的参考,所以要保存好相关的材料。

法官还建议,可以引入第三方的中立机构对家庭暴力的损伤程度进行更专业的认定,有利于家暴受害者维权,让反家暴的制度更加完善。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仅局限于夫妻之间,而言语谩骂和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思明区反家暴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512388,欢迎求助者拨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