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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厦门司法所妥善处理死亡纠纷

2018-11-19 07:4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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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厦门新民司法所妥善处理一起非工伤死亡纠纷,当事双方感激其耐心调解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纪体育 李围围)上班时间因身体不适突然倒下,抢救多日后死亡,是否算工伤?在阿伟家属和阿伟所就职的公司之间,一场冲突开始了。

[事发]

上班时突然倒下后死亡

今年7月2日上午7时30分许,正在公司上班的阿伟因身体不适突然倒下,被同事们紧急送往医院抢救。7月8日,尽管医院极力抢救,阿伟还是走了。他这一走,家属伤心欲绝。事发不久后,家属召集了一群人来到公司,坚持要公司按照工伤死亡进行赔偿。一伙人吵吵嚷嚷,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公司所在社区调委会及时将信息上报。新民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时介入,组织调解员当即向公司、家属了解事情来龙去脉。经梳理,双方的争议焦点就在于阿伟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死亡;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

[公司说]

死亡时间超出工伤认定

公司认为,事发上班时间,但经医院诊断,阿伟的死亡是因为高血压引发的脑出血并脑疝、脑干出血,属于自身疾病。此外,公司也提出,阿伟发病时间为7月2日,死亡时间为7月8日,已经超出了工伤认定的时间。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认为阿伟之死不属于工伤死亡。

面对家属吵吵嚷嚷的行为,公司也严正提出,若家属坚持要按工伤进行赔偿,希望家属理性、合法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也表明了态度,若阿伟之死不属于工伤,公司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补偿。

[家属说]

公司积极抢救为拖延时间

公司的解释未获得家属的认可。在他们看来,事发上班时间,公司有直接责任。家属甚至质疑是公司在拖延时间,一直让医院抢救,导致阿伟超过48小时死亡。

家属、公司各执一词,调解员决定暂停此次调解。家属离开前,调解员向家属说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建议他们至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工伤科进行咨询。“将案件的事实经过如实告诉他们,问问他们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家属表示愿意去咨询,若需要调解再另行约调解时间。

[调解]

确定人道主义补偿方案

随后,家属和公司再次向司法所请求调解。调解员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分析,阿伟之死不属于工伤,其死亡是上班过程中因高血压引发的脑出血并脑疝、脑干出血,属于自身突发疾病;抢救多日后,死亡时间距离发病时间已超过48小时等。

听完调解员的分析,家属透露,这与他们去工伤科咨询的结论一致。终于,双方得到相同的结论:阿伟之死不是工伤。接下来,是公司是否进行补偿及补偿数额的问题。一方面,调解员引导公司换位思考,理解家属悲痛情绪,考虑到阿伟家庭的困难,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适当的补偿。另一方面,调解员再次建议家属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并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调解员明确提出,阿伟死亡不是因工伤死亡,在公司无责任的前提下,家属要求公司支付高额补偿是不现实的。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家属和公司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双方终于在人道主义补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均向调解员表达了感激之情。(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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