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被车撞后咬伤主人 肇事司机都要赔吗? 法官:主人有重大过错,担责七成 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爱犬在机动车道被撞伤,除了爱犬治疗费,主人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在慌乱中被狗咬伤的相关费用,事故责任究竟如何认定?近日,厦门湖里法院发布一起侵权纠纷案。 2018年1月17号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蔡某(化名)开车经过张小姐(化名)家门口时,车子右前轮轧到张小姐宠物狗的左后腿。 看到自己的爱犬受伤,焦急的张小姐赶忙冲上前查看伤势。而此时,宠物狗因受伤陷入恐慌,竟咬了主人一口。随后,张小姐立即前往医院治疗,花费215余元。宠物狗也被送往宠物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共住院25天,花费15000元。 张小姐就赔偿问题与蔡某多次协商,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爱犬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5715余元,但对方不同意此要求,遂将其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驾驶汽车通过该狭隘路段时,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导致汽车轧到张小姐的宠物狗。蔡某对张小姐存在侵权行为,应对此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张小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对宠物狗的受伤有重大过错。 至于张小姐受伤则是由于自身不注意所致,并非由蔡某驾驶车辆碰撞导致的,因此张小姐的医疗费不应由蔡某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依法判定张小姐承担事故70%责任,蔡某承担30%责任并赔偿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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