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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

2018-11-05 08:14:13何无痕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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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

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 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委原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颜鸣秋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经查,2009年8月,颜鸣秋在竞选村主任期间,搞非组织活动,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颜某敏等人给予的现金,用于购买香烟贿送他人,并安排颜某敏等人组织人员拉票、盯票,承诺当选后利益共享。2010年,为获取辖区内某工程项目的洞渣,颜鸣秋伙同颜某敏等人,采取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隐瞒村集体收入、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介绍信等方式,非法获利。2009年至2018年,利用推荐村民参与工程招投标的职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万元。颜鸣秋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颜鸣秋被开除党籍,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坚决同各种黑恶势力做斗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彻查,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持续形成高压震慑,以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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