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集法宣)“之前收到法院通知时,还以为是新型诈骗。没想到给法院和申请执行人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我今天过来就是要表达我们公司万分歉意……”8月29日,广西某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李经理及同事因航班延误辗转8个多小时后来到厦门集美法院,亲手将2000元赔偿款交给申请执行人的诉讼代理人,并当面致歉,为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名誉权纠纷案画上句号。 侵犯名誉权被起诉 拒执被失信惩戒 该案源于2017年6月广西某网站上转载的一篇文章,作者在文章中写到“厦门某网络公司以行骗方式非法营利”等内容。厦门某网络公司得知后,当即联系该网站,请求删除该不实言论,但遭到网站的拒绝。 随即,厦门某网络公司向集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涉诉网站权属人广西某工程公司删除该不实言论并赔偿名誉权损失。 2018年1月,集美法院经审理判决广西某工程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文章《厦门某网络公司-受骗年费50000元》,并向厦门某网络公司赔偿名誉权损失2000元。 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工程公司并未履行上述义务。2018年3月,厦门某网络公司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广西某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并电话联系公司多名高层管理人员,但该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7月,集美法院根据广西某工程公司所在地法院查明的企业登记信息,将该公司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柳某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从广西飞来厦门 亲手缴纳执行款 不久前,柳某在进行公务出差时无法购买机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因拒执被限制高消费,其公司也被纳入了失信名单。 “我们有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本来以为是网络诈骗,法官很负责地联系我们公司多名高层领导,但我们却没有引起重视,真的十分抱歉。”8月28日,广西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李经理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该涉诉网站早年为公司官方网页,2015年后一直由他人在使用,现该网站已经删除了不实文章,希望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予以谅解。 随即,该广西工程公司负责人李经理与同事立即购买了广西飞往厦门的机票,不远千里,亲手将2000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的诉讼代理人王小姐手里。最终,两人代表各自公司握手言和。至此,该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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