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方(右)向申请执行方(左)致歉 东南网9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文/图)被执行人收到法院通知,却以为是网络诈骗,置之不理,结果因拒执被法院列为失信人,还被限制高消费。为此,被执行人辗转千里来到厦门,亲手将赔偿款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并当面致歉。8月29日,这一幕发生在集美区法院。 收到法官来电 误以为是“骗子” 原来,这起纠纷缘于去年广西某网站上转载的一篇文章,作者在文章中写到“厦门某网络公司以行骗方式非法营利”等内容。厦门某网络公司得知后,当即联系该网站,请求删除该不实言论,但遭到网站拒绝。 随后,网络公司向集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涉诉网站权属人广西某工程公司删除该不实言论并赔偿名誉权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工程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2018年1月,集美法院经审理判决要求工程公司应删除文章《厦门某网络公司-受骗年费50000元》,并向原告赔偿名誉权损失2000元。 判决生效后,工程公司并未履行上述义务。于是,网络公司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并电话联系公司多名高层管理人员,但是,该公司以为法官来电是网络诈骗电话,因此置之不理,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 失信受到惩戒 辗转千里致歉 2018年7月,集美法院根据工程公司所在地法院查明的企业登记信息,将该公司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不久前,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在进行公务出差时无法购买机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因拒执被限制高消费,而公司也被纳入了失信名单。此时,被告公司的高层领导才意识到自己之前收到的是真的法院通知。“我们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本以为是网络诈骗,法官联系我们公司多名高层领导,但我们却没有引起重视,真的十分抱歉。”近日,工程公司负责人李经理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该网站已经删除了不实文章,希望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能够谅解。 随后,该公司负责人李经理与同事立即赶来厦门,亲手将2000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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