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 所经营店面未取得相关许可,被要求停业整改 不思悔改 在网上发帖造谣,称其被杏林派出所辅警威胁,且辅警有索贿情节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房舒 通讯员刘祎暾)躲在网络后面,他说自己是杏林辖区的居民;还说被杏林派出所的辅警威胁,并被索要贿赂。近日,集美警方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一名网民在微博上称,杏林派出所辅警威胁辖区个体经营户,并索要贿赂。经过警方反复查证后,发现该言论严重不实,且涉嫌诬陷辅警人员。目前,涉案人员陈某已被抓获。 7月6日,集美警方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了这一言论。随后,集美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杏林派出所,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经核查,发帖人为陈某(男,45岁),系杏林街道某按摩店老板。2018年6月,陈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且消防设施未达标准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一家按摩店,当月即被杏林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开展社区工作时查获。杏林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多次明确告知陈某,不得在未取得相关审批的情况下继续营业,并要求陈某立即停业整改。 违规、违法经营的按摩店被查,陈某不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是警方断了自己的“财路”,遂怀恨在心,并打算伺机报复。7月6日,陈某在个人注册的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博文,称其被杏林派出所辅警威胁,且辅警有索贿情节。警方发现并进行反复查证后,发现陈某所述情况不属实。 然而,对自己的又一违法行为,陈某依旧浑然不觉。直到7月6日,集美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杏林派出所向陈某核实情况,陈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如实向警方供述,自己因非法经营按摩店被查后,为发泄私人怨愤,捏造了杏林派出所辅警索要贿赂未果后,对其恶意打击报复的谣言,并通过其个人注册微博发布,企图混淆视听,抹黑公安机关正当执法行为。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构成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也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警方明确表态,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警务工作人员的行为,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警方也呼吁广大群众,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合理合法表达正当诉求,做守法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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