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陈佳音)快递员送来一台货到付款的二手手机,和某不支付货款,反而拿起手机就跑……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和某也因此付出了代价。 6月19日,和某接到快递员小陈的电话,称其购买的手机到货了。因为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小陈建议和某先验货再付款。没想到,和某趁着小陈在分拣货物,把手机揣进口袋里,拔腿就跑。 随后,小陈多次联系和某,但电话均未能接通。隔天,和某主动找到小陈说:“我现在没钱,等下个月发了工资,我就把1788元货款费用付了。”小陈不同意,立刻报警。近日,和某被禾山派出所民警抓住。 审讯时,和某交代,他曾在同一家网店下单购买一部二手手机,并按卖家要求预先支付了800元订金,但手机到货时,和某因手头没钱无力支付,只能选择退货。随后,和某与网店卖家联系,要求退订金,谁知卖家不但不理会,还将和某拉黑。和某不甘800元订金打水漂,便想出一条“妙计”:他用另一个QQ号与店家联系,订购了一模一样的二手手机,双方谈好以1788元的价格、以货到付款的形式购买;待手机到货,和某佯装验货,随后伺机携货逃跑。 目前,和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行政拘留。 |
相关阅读:
- [ 06-06]网购答案枪手替考教育补贴 涉高考诈骗您千万别信
- [ 05-24]厦门一男子网购花2299元 只买到个手机盒
- [ 04-14]福建电力拟推“一码办电” 申请用电像网购一样简单
- [ 04-13]厦门网购类投诉比增近八成 食品类投诉首现下降
- [ 03-26]李光洁发微博自称“网购少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