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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厢内吃东西最高罚200元 厦门地铁禁止十项不文明行为

2018-06-29 07:43:30詹文 林铭鸿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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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弱病残孕提供绿色通道

记者注意到,草案中的条款,很多都围绕着这两点:安全与便利。有九项行为是被禁止的,因为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比如擅自进入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驾驶室、车站控制室、轨道、隧道等场所;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在地面、高架段、海堤段线路特别保护区内的水域垂钓。若有违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明确,因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经营单位应及时增加运力。当客流量的增加可能影响运营秩序并危及运营安全时,经营单位可采取临时限制客流等措施。

市人大财经委初审后专门增加了一条,要求地铁经营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等信息,让乘客能及时安排自己的出行。便民设施上,草案也有详细规定,经营单位应在车站配备医疗急救箱;在乘车、检票口,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老人以及残障人士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在大型车站或较大型车站配置母婴设施;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合理配置车站男女卫生厕位数量等。

如果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乘客投诉,或未按规定设置相应设施,或未按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等,情节严重的,处罚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记者调查】

有人躺卧座椅有人车厢内吃东西

连日来,记者多次搭乘地铁1号线,在站台及车厢内观察发现,乘客总体素质较高,文明有礼,但也有一些乘客出现不文明行为。

在地铁文灶站,一名40来岁的女士进站刷卡,语音提示为学生卡。一旁工作人员叫住了她,询问发现,学生卡是她孩子的。在地铁厦门北站进站闸口,一名男士没有购票刷卡,紧跟随行女士一起通过闸口。

上班早高峰,地铁车厢内,记者发现有乘客正在吃早餐,包子的味道弥漫了所在车厢。在靠近车头和车尾的位置,记者看到有乘客躺卧在座椅上,还有一名乘客直接脱了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文杰说,地铁1号线试运营以来,确实出现了不少逃票、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之类的违法行为,以及在车厢内进食、打闹等不文明行为,迫切需要立法加以制止和规范。

【数据】

我市轨道交通自2010年启动规划建设,远期规划10条线路,总里程405公里,目前已有5条线路开建。其中的1号线开通试运营以来,截至今年5月,累计进站乘客1552万人次,日均10万人次,充分展现了其快捷、方便、安全等优势。

【链接】

十项不文明行为

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拉客揽客以及在车站、列车内擅自兜售或者散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饮食除外);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独轮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

在车站、列车内起哄、躺卧、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扰乱乘车秩序以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

在车站、列车内无故滞留或者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活动平台逆向行走等妨碍通行的行为;

强行上下车、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阻挡车门、站台门的正常开闭;

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站台门等设施;

●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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