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袁舒琪)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注意了!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的续租工作已经开始,租赁合同在今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到期的承租家庭,要抓紧办理续租申请了。 此次续租申请时间为今年6月至9月每月的5日至20日(工作日时间),续租受理单位为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受理地点。承租家庭应先到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续租通知单》及《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续租申请表》)。填写完《续租申请表》,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承租家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至少包括以下这些:按规定填写的《续租申请表》、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承租家庭在今年9月20日前未提出续租申请并完成申请受理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寄送《关于退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通知》,自寄送通知的次月起开始停止租金补助,并按市场租金计租。欠缴租金的承租家庭应将所欠租金缴清或经书面申请,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批准采用分期方式进行缴交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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