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一起较为典型的暗管排污污染环境案件 公司污水暗管排污 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最高达174倍 厦门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池进行新增扩增,将原来准备用于做卫生间化粪池的池子改造成超声波废液收集池。郑某于2015年起担任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组长。 2017年11月,郑某明知超声波废液收集池废水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池内有PVC管,又从清理工处得知池子内壁有小孔,却仍没有对池子进行查看,也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向领导汇报,致使超声波废液收集池内的污水经由小孔流入PVC管后排入市政管网。 经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公司超声波废液收集池外排PVC管内的每升废水中,总镍、总铜、总锌、总铬、六价铬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最多超至标准的174倍。 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元。郑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暗管排污污染环境案件。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危害越来越广泛地被社会大众所知悉,人们对环保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断增大。面对持续高压的治污力度,有些企业和个人企图以私设暗管、大量清水冲洗稀释等方法逃避监管,置生态环境保护于不顾。 本案取证充分,事实认定清楚,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暗管排污行为予以有力的打击,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行业也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数据 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生态环境案件1703件,其中,刑事案件113件、民商事案件279件、行政案件91件、非诉执行案件1220件。 工作亮点 厦门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 把绿色发展理念 贯穿审判全过程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厦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积极为打造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长期以来,全市法院积极运用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审理生态环境案件,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解决了诸多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在这一过程中,厦门市两级法院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厦门生态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和法律适用统一化建设。 相关 童笔描绘理想生态 保护环境从小做起 一幅幅色彩缤纷、充满童趣的绘画作品一字排开,昨日在同安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内展出。 孩子们拿着自己亲手描绘出的理想生态环境画作,小小的脸蛋上洋溢着对未来美好生态环境的憧憬。 “用画笔画出心中所想,孩子们在画画的过程中也进一步加深了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理解,会更愿意从身边小事做起,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家长洪女士这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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