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通报2017年厦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 去年知识产权案件比增两成多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厦法宣)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司法。过去一年,厦门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如何?昨日,厦门中院对外通报了2017年厦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17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73件,同比增长了289件,增长率为22.51%。其中,厦门中院受理案件818件,占比52%,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26件,增幅18.2%。在厦门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1467件,占比93.26%;刑事案件93件,占比5.91%;行政案件13件,占比0.83%。据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375件,同比增长了369件,累计结案率87.41%,同比上涨了6.46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除数量增长外,知识产权审判还呈现了许多新特点。据介绍,2017年一审民事案件中,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占多数,数量分别为515件和331件,占比分别达49.47%和31.8%。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院新接收了一批涉及微信小程序开发合同纠纷的案件。此类案件系近年来互联网技术普遍推广运用技术开发从高新企业走向了寻常百姓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些自然人或小商户对新兴技术的追求和信息知识的不对称之间的矛盾,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从而引发新型纠纷。 此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疑难复杂度不断提升。其中,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显著增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是引发了许多新问题新难点。 案例1 电动车配件重复侵权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正新橡胶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制造轮胎内胎、轮胎外胎等橡胶制品。正新橡胶公司发现,湖里区某电动车配件店长期经营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2015年2月10日,正新橡胶公司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2015年2月1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正在货架上销售的电动车刹车蹄块260个、电动车充电器50个、电动车喇叭180个、电动车手把200个,被查扣商品包装盒上使用模仿正新橡胶轮胎注册商标的标识。 经查,该配件店从2014年8月起委托多家外地企业大量生产在包装上使用前述标识卡通图案的电动车配件,并于2014年10月开始销售。2016年12月9日,正新橡胶轮胎通过公证保全的方式购买了配件店侵权产品电动车喇叭。侵权产品包装盒显著位置使用的标识及配件点店招牌、店内收银台后背墙壁上的显著位置使用的标识,与正新橡胶轮胎公司注册商标在字母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近似。 法院判决 厦门中院一审认为,配件店所使用的侵权标识与正新橡胶公司商标构成近似,且被诉侵权产品电动车喇叭为力车配件产品,与正新橡胶轮胎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相关公众一般也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可认定为类似商品。因此,其行为侵犯了正新橡胶轮胎的商标权。结合配件店在被行政机关处罚后又继续销售侵权商品的情节,中院判决配件店赔偿正新橡胶公司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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